許多人懷抱創業夢想,想當自己的老闆,但根據經濟部數據,創業第一年存活的企業僅約10%,五年後更僅剩1%。為提高創業成功率,政府提供各類創業補助,協助創業者降低風險。這些補助分為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全國性補助或由地方政府提供的地方區域性補助,本文將整理全國性創業補助的金額、申請資格與條件,幫助大家找到適合的政府支持!
各縣市創業補助計畫看這篇 ▶ 【青年創業】貸款利息不用還?2025各縣市創業補助、利息補貼內容總整理
創業補助》全國性補助計畫介紹
全國性補助計畫多由經濟部各署、教育部各署、國家發展委員會等發起,最廣為人知的就是「SBIR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及「SIIR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此外,還有其他不同重點的轉型輔導、開發計畫、創業補助等等。
創業補助計畫和創業貸款不同,不需要還款,取而代之的是通常需要提出相關計畫書,經過資格、書面或簡報審核,核可後視各案要求提供結案報告或其他相關憑證,經核銷後才能取得補助款項。
創業貸款方法看這邊 ▶ 【青年創業貸款】100萬免利息?青年創業貸款條件、利率、銀行、課程一次看!
創業補助》SBIR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主導的「SBIR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主要補助方向是中小企業的創新研發活動。
★ SBIR另有各縣市地方型計畫,整體計畫內容和全國性差不多,但要求需設籍於該縣市,以推動各地特色產業為要點,並可能依當年度需求特別補助某些產業。
【SBIR 申請資格】
- 國內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 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或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者。
(2) 3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3) 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4) 3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且情節重大者。
(5) 陸資企業(依商工登記資料之股權狀況或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6) 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7) 公司狀態為解散、撤銷或停業。
【如何申請 SBIR 小型企業創業補助?】
本計畫的申請對象分為以下兩類:
- 個別申請:以個別公司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 自提式聯盟:以3家(含)以上成員合作,以聯盟形式就創新技術或創新服務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本計畫的申請階段分為以下三類:
- 先期研究/先期規劃(Phase 1):針對創新構想進行小規模實驗或數值分析,驗證該構想可達成預期目標之可行性研究。
- 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針對具產業效益及明確可行性之創新構想進行產品、生產方法或服務機制研發,其中生產方法之研發可延伸至小量試產階段。
- 加值應用(Phase 2 +):將 Phase 2 或創業型 SBIR-創新擇優(Stage 2) 研發成果產品商品化所須之工程化技術、工業設計、模具開發技術、試量產技術、初次市場調查等規劃,以達成技術加值,產品加值或價值鏈連結與加值。
可視計劃目前階段跳過Phase 1,逕行申請Phase 2計畫。但仍需在申請書中填寫先行研究成果。
計畫重點 | ♦︎ 補助金額為100萬~500萬。 ♦︎ 申請階段依計劃進程分為「Phase 1」、「Phase 2」、「Phase 2+」。 ♦︎ 不限產業,但以「創新技術」、「創新服務」為要點。 ♦︎ 可個別公司申請,亦可3家以上公司合作以聯盟形式申請。 |
補助金額 | 【個別申請】 Phase 1:100萬/6個月。 Phase 2:500萬/年,不超過2年。 Phase 2+:500萬/年。 【聯盟申請】 Phase 2:500萬/1家*1年;1000萬/1家*2年,上限3000萬。 Phase 2+:500萬/1家*1年,上限2500萬。 |
申請時間 | 無收件期限,全年受理。 |
創業補助》SIIR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
由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主導的「SIIR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主要計畫目標是鼓勵商業服務業以「智慧化」、「低碳化」為主題,提出具明確的商業模式及市場可行性之創新服務研發計畫,以協助企業超越同業水準,提升國際競爭力。
【SIIR 方案重點】
- 補助金額為150萬~500萬。
- 針對商業服務業,聚焦「智慧化」、「低碳化」等主題。
- 可個別申請,亦可3家以上企業聯合申請。
- 要求申請企業於最近一年度企業淨值為正值。
【SIIR 申請資格】
- 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本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
- 非屬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有限合夥分支機構及陸資企業。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且最近一年度企業淨值(權益總額)為正值。
- 代表人以申請 1 組並以 1 案為限,3 年內累計補助不超過 2 案。
- 企業若有以下情形者,不得申請:
1. 已獲政府其他補助計畫且於 114 年度受理截止日前尚未結案者。
2. 當年度擔任其他企業研發計畫之技術移轉單位。
3. 5 年內曾受補助研發計畫執行有異常情形或於其他政府補助計畫停權期間。
補助類別 | ♦︎ 個別創新:限單一企業申請。 ♦︎ 合作創新:需由至少3 家企業聯合申請。若為連鎖體系應由總部申請,且服務需導入至少十家門店。 ♦︎ 國際化進階創新:計畫內容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者(跨境提供服務、境外消費、商業據點設立或自然人移動)。 |
補助金額 | ♦︎ 個別創新:150萬/年。 ♦︎ 合作創新:800萬/年。 ♦︎ 國際化進階創新:個別500萬/年、合作1000萬/年。 |
申請時間 | ♦︎ 第一梯次:113/12/09 至 114/01/24。 ♦︎ 第二梯次:114/05/01 至 114/06/30,若第一梯次核定經費已逾預算,將停止受理。 |
創業補助》推動中小企業城鄉創生圈輔導計畫
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主導的「推動中小企業城鄉創生圈輔導計畫」,主要計畫目標是以「塑造城鄉特色」、「導入多元輔導」、「佈建行銷通路」3 大推動策略,推動城鄉特色產業發展。
【方案重點】
- 以「城鄉創生圈」為概念,分為城鄉級、跨域級和國際級,不同級別的創生圈提供不同輔導金額。
- 廠商自籌款不得少於政府輔導金額。
- 計畫內需提出明確績效指標,包含帶動創生圈產值、帶動中小企業數、受僱者薪資成長、新增就業人數、帶動地方投資額及其他依計畫屬性自訂指標。
【申請資格】
- 由依法在我國境內成立之財團法人、大專院校、企業或經內政部核准立案之工業團體及商業團體提案。。
- 提案單位及參與單位須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最近1年度企業淨值應為正值。
- 提案廠商及其負責人3年內不得有開立票據而發生退票紀錄及欠繳應納稅捐之情事。
- 提案單位具產業群聚、地方網絡建立等相關輔導實績。
- 若有以下狀況不得申請本計畫:
1. 已獲主辦單位其他計畫輔導。
2. 曾有因執行政府計畫重大違約紀錄者;或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 提案單位、參與企業及其負責人3年內有違反保護勞工、環境之相關法律或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或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之情事。
4. 提案企業單位負責人及經理人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所稱投資人情事。
輔導類別 | ♦︎ 城鄉級:由相同或近似領域產業之企業或商業組織組成,尚在「技術/產品導向」階段,市場規模在300 億元以下。 ♦︎ 跨域級:由跨領域產業之企業或商業組織組成,可帶動以「市場導向」發展的產業聚落,市場規模超過 300 億元。 ♦︎ 國際級:具備開拓國際市場潛力及「國際市場導向」因應能力,價值鏈成員含括海外合作夥伴,市場規模超過 1,000 億元。 |
輔導金額 | ♦︎ 城鄉級:100萬 ♦︎ 跨域級:350萬 ♦︎ 國際級:500萬 |
申請時間 | 即日起。 |
創業補助》U-start創新創業計畫
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主導的「U-start創新創業計畫」,計畫主要目的為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並結合學校育成輔導資源,協助青年學生創業實踐。
【如何申請 U-start 創業補助?】
由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協助創業團隊提出申請。
計畫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通過之團隊成員須全職投入計畫,並與學校育成單位簽約,接受6個月之創業輔導,還需在經費申請前,完成設立「公司行號籌備處」或「公司行號設立登記」。後續可申請參加第二階段績優團隊評選,評選成績優良者可再獲得創業獎勵金。
方案重點 | ♦︎ 分為兩個階段,補助金額分別為50萬元、25~100萬元。 ♦︎ 對象為大專校院在校生或近 5 學年度畢業生。 ♦︎ 學校育成單位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
申請資格 | ♦︎ 創業團隊至少3人組成,且應有2/3以上成員為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近5學年度畢業生或在校生。 ♦︎ 每人以參與一組團隊為限 。 ♦︎ 申請計畫之團隊成員皆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 ♦︎ 於計畫申請時,團隊成員不得為公司行號負責人,且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不得在他處任職工作。 |
補助金額 | ♦︎ 第一階段通過輔導者可獲得創業基本開辦費50萬元。 ♦︎ 第二階段評選成績績優者,可再獲25萬元~100萬元創業獎勵金。 |
申請時間 | ♦︎ 第1階段:每年1月至2月受理申請,輔導期程為該年5月至10月。 ♦︎ 第2階段:每年8月至9月受理申請,輔導期程為該年11月至次年10月。 |
創業補助》其他補助
除了以上的補助之外,還有其他補助列點如下: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小型製造業(≤9人)低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補助」
補助資格:經常性雇用員工數9人以下之中小企業。
補助條件:進行產業低碳化及智慧化升級。
補助金額:以計畫總經費之50%為限,最高300萬元。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中小型製造業(≥10人)低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個案補助」
補助資格:經常性雇用員工數10人以上之中小企業。
補助條件:進行產業低碳化及智慧化升級。
補助金額:以計畫總經費之50%為限,最高500萬元。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CITD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
補助資格: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企業,為製造業或技術服務業(類組分類原則)。
補助條件:補助企業導入新技術,開發新產品。
補助金額:產品開發200萬元。研發聯盟1,000萬元(主導業者250萬元,其餘聯盟成員為200萬元)。